关于开展2024年度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核心业务“上云用云”)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4-10-29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浦府办〔2024〕4号)、《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办法》(浦科经委〔2024〕28号)等相关文件,我委组织实施2024年度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核心业务“上云用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聚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零部件、电子信息设备三大细分行业;且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二、申报渠道
浦东新区各片区管理局(管委会)、镇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推荐。
三、支持方向
核心业务“上云用云”:是指企业采取按需付费、以租代买、服务租赁等模式,使用云平台提供的计算、存储、数据库等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以及采用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管控、售后服务等云化核心业务系统,实现业务在线协同,促进降本提质增效。
核心业务“上云用云”形式: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等。
企业核心业务“上云用云”服务有效期需在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按照2万元/年给予补贴,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服务月份进行补贴。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已通过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edtsp.com)备案的试点企业。
2.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重复支持,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重复支持。
申报单位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登录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8日17时。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期不予受理。
2.各片区管理局、镇按照要求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审核意见,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项目清单及推荐意见报送至浦东新区投资促进中心(学林路36弄13号楼4楼)。
六、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核心业务“上云用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核心业务“上云用云”财务证明资料(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等)或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自建私有云证明材料(附件2);
4.承诺书(附件3);
5.其他佐证性材料;
6.片区管理局(管委会)、镇政策受理联系人(附件4)。
七、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易老师: 13801748442
江老师: 021-6881113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 云老师:20231082-891
试点企业备案平台技术支持:牛老师:13521798129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
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核心业务“上云用云”项目申请表
附件2:
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自建私有云证明材料
一、研发团队
(主要研发人员)
二、云平台建设情况
三、云平台使用情况
(文字概述+系统截图)
四、上云用云投入证明
(总额及明细)
五、知识产权证明
专利号(如有):
软件著作权登记号(如有):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承诺书
浦东新区科经委、浦东新区财政局:
一、我单位申报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愿意接受政府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及审计审查;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退还已拨付的资金,诚信情况记录纳入浦东新区信用评价体系。
二、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三、我单位本次申报项目从未获得国家和浦东新区各级财政资金资助,如重复享受,愿承担相应责任并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四、我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片区管理局(管委会)、镇政策受理联系人